为引导和推动各中心重视并加强实践教学工作,不断完善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,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,推动实践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济管理学科组决定开展优秀实验(实训)教师评选表彰活动。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评选宗旨
弘扬先进,树立优秀经济管理实验教学教师典型,表彰为实验教学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,更好地培养高素质优秀经济管理人才。
二、评选范围
“十一五”或“十二五”经济管理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长期承担本科学生实验(实训)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,爱岗敬业,奉献意识强,教学理念先进,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。
2.在实验(实训)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,能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教学工作量饱满,课堂教学效果好或面向全校推出具有实验(实训)教改特色的公开课,主动承担课后答疑和辅导工作,在学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获得优秀。
3.以下三项条件中至少满足两项:(1)积极参与实验(实训)课程教材开发和教学大纲、教学指导书编写,能够及时将科技前沿的新思想、新方法融入实验教学,在开发高水平实验(实训)项目等方面成效显著;(2)积极开展实验(实训)教研教改工作,近五年来主持过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,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,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(注:以上课题或成果均要求与实验/实训教学直接相关);(3)积极承担大学生学科竞赛、创新实验项目等的指导工作,在全国大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励,或在国际大赛中获得国际二等奖及以上奖励,或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等。
请有意向参选的老师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申报表(见附件,一式两份)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我中心办公室(立德楼404),联系电话0931-52529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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